印度西孟加拉邦2013-2018年微小中型企业政策
一、愿景
为微小中型企业部门创造可持续性的生态系统,最大化地利用资源并扩宽业务范围,使西孟邦微小中型企业发展在今后10年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二、目标
(一) 在今后5年内使微小中型企业供应链管理率由
目前的2%提升至10%;?
(二) 使微小中型企业的产品市场规模至少增长25%;
(三) 鼓励节能和边缘技术发展;
(四) 集群发展和地区革新方法;
(五) 在未来10年新创造就业1000万人口;
三、改善微小中型企业商业环境措施
(一) 简化微小中型企业的商务管理环境,发展网上提交申请端口,逐步开通邦政府机构网上审批系统;
(二) 通过培训和技能发展一揽子措施提升人力资源质量;
(三) 在集群方式下为小型企业主创建共同服务功能;
(四) 增强农村自助组(SHGs)在微小企业,尤其是工艺品和乡村工业的生产和市场销售中的参与度和合作力度;
(五) 鼓励私营企业在微小中型企业整个价值链中参与合资;
(六) 为微小中型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和转化支持,设立一个与技术研究所和专家关联的技术便利中心;
(七) 成立一个邦级微小中型企业部际工作组;
(八) 建立工业不动产储备库,为微小中型企业提供基础设施支持;
(九) 在邦内每一个区建立微小企业集群;
(十) 设立园区和展览馆,为微小中型企业提供市场设施和支持;
(十一) 为工艺品行业提供设计支持方面的制度安排。
四、财政补贴措施
(一) 资金投资补贴
1、微型企业
C区企业可获25%的资金投资补贴;D区企业可获40%补贴。A区和B区企业均获15%的资金投资补贴。
2、小型企业
最高补贴上限为500万卢比,其中C区企业补贴率为15%,D区企业补贴比重30%。A区和B区企业补贴比重均为10%。妇女、低种姓、少数民族设立的企业可额外获得20%的资金投资补贴。
(二)利息补贴
1、微小型企业
对所有企业在5年内提供6%的利息补贴,对C区和D区企业在5年内提供7.5%的利息补贴。
2、中型企业
对B和C区企业提供25%的定期贷款利息补贴,5年内每年补贴上限为1750万卢比;对D区企业提供25%的定期贷款利息补贴,7年内每年补贴上限为1750万卢比。
(三)电消费税补贴
1、微小型企业
A区和B区企业在5年内免缴50%的电消费税;C区和D区企业在5年内免缴75%的电消费税;妇女和少数民族在任何区设立的企业在5年免缴100%的电消费税。
2、中型企业
B和C区企业在5年内免缴100%电消费税,每年不超过250万卢比,5年内不超过1250万卢比;D区企业5年内免缴100%电消费税,自第6年起到第10年免缴75%电消费税,每年补贴上限为500万卢比,5年补贴上限为2500万卢比。
(四)电费补贴
A区和B区的微小型企业可获得每千瓦时1卢比的电费补贴;C区和D区微小型企业可获得每千瓦时1.5卢比电费补贴,其中小型企业5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卢比。
(五)节能激励
仅适用于微小型企业。企业向能源稽查机构所交的相关费用可获得50%的返还;根据能源稽查机构要求而安装的节能设施支出可获得25%的返还,最高不超过20万卢比。
(六)印花税和注册费
1、微小型企业
D区企业予以100%免除,C区企业75%免除,B区和A区企业分别获得50%和 25%免除。
2、中型企业
B、C、D区企业可获得75%的印花税返还。
(七)入境税
各类企业在启动生产后所进口的厂房和设备可获入境税返还,在开始生产的前三年可获原材料采购入境税返还。
(八)增值税
B区和C区企业在8年内可获80%的增值税返还。D区企业在8年内可获90%的增值税返还。
(九)中央消费税
在各区投资的企业自开始生产起3年内可获中央消费税返还。
(十)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
微小型企业可获50%或总额不超过20万卢比的水资源节约/污染控制补贴。
(十一)集群发展
在B区和C区设立的每个微小型工业集群可获5000万卢比的公路、电厂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在D区设立的每个微小型工业集群可获1亿卢比的公路、电厂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十二)员工福利补助
企业向邦政府职工保险公司和职工保障基金缴纳的有关费用在规定年限可获得返还,第一年返还率为100%,第二年至规定年限每年返还率为75%。B区企业返还年限为5年,C区企业为7年,D区企业为9年。
(十三)其它激励
1、专利注册费
所有企业可获得50%的专利注册费补贴,最多不超过50万卢比。
2、质量达标补贴
所有企业为获得ISO-9000、ISO-14000、ISO-18000、社会责任标准、OEKO-TEX等质量认证等开支,可获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卢比。